用户协议

更新与生效日期:【2024年1月24日

欢迎您注册成为北京微构工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平台用户!

在您注册过程中,您需要完成我们的注册流程并通过点击同意的形式在线签署以下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协议中的条款内容后再点击同意(特别是其中免除或者限制微构工场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做出限制的条款、约定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的条款等。我们已通过字体加粗、加下划线的形式对该等可能限制、免除微构工场责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用户重大权益的部分条款做出提示,您应重点阅读)。

如果您不同意以下协议全部或任何条款约定,请您停止注册,您将无权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任何服务功能。如果您按照注册流程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点击同意以下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流程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表明您同意我们可以依据协议内容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您可通过页面下方【联系我们】向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客服咨询。


一、服务条款的确认及接受

1. 北京微构工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构工场”或“微构”或“公司”)电子平台服务:微构工场基于互联网,以包括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网站、子品牌网站(https://www.biophamily.com、https://www.biophamily.com.cn)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以下统称“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向您提供的各项服务。

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状况、经营策略调整和软件升级等需要,微构有权不时地修订本协议条款。更新后的协议条款公布后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您应不时关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服务协议条款的变化。您知悉并确认,如果您不同意协议改动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如果您继续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则视为接受本协议的改动。

3. 在您开始使用我们的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在监护人的监护参与下才能注册并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4.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微构不对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的运营及其包含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上的信息、内容、产品或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5. 本协议内容中以加粗、加下划线方式显著标识的条款,请您着重阅读。您点击“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二、协议范围

1. 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您与微构工场共同缔结。您确认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时,本协议在您与微构工场间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同时您成为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正式用户。

2. 补充协议

《北京微构工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网站隐私政策》是《微构工场用户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服务,您需要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三、账户注册与使用

1. 微构工场电子平台账号注册过程中,您应当同意《微构工场用户服务协议》和《北京微构工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网站隐私政策》的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您注册成功后,公司将给予您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公司在此授予您一项仅针对您个人的、非排他性、不可转让、不可转许可的、可撤销的、有限的许可,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您自己负责保管,登录时也可以采用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的方式登录,请您保管好验证码;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微构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您设置的微构账号名/昵称/头像等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账号注册的管理规定,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用他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姓名、名称、字号、头像等或采取其他足以让人引起混淆的方式)开设账号,不得恶意注册微构工场电子平台账号。否则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有权拒绝设置或收回您的账号名/昵称。

2. 为使您更好地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的各项服务,保障您的账户安全,微构可要求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实名认证。

3.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微构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部分用户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微构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


四、服务

您有权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享受商品的浏览、询价、咨询等服务。我们提供的服务内容众多,具体您可登录平台浏览。

1. 商品的浏览

在您浏览电子平台过程中,我们会为您提供了商品分类、关键词检索、筛选等功能,以更好地匹配您的需求。您可以对您感兴趣的商品进行进一步沟通和线上或线下交易。

2. 询价服务

电子平台支持用户邮件咨询:您在浏览您感兴趣的商品时,点击“邮件咨询”按钮,可获取微构联系方式。

3. 采购商品

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目前支持部分商品采购功能(目前仅限微构工场自有品牌Phamily@,具体以页面实际显示为准),您在浏览您感兴趣的商品,点击【立即订购】即可在线购买。采购功能还包括但不限于在线货款结算、退款、退款退货等。

4. 当您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询价、采购商品时

1)请您务必仔细确认采购商品的品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等重要事项,并在采购下单时核实您的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如您填写的收货人非您本人,则该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您承担。

2)您充分了解并同意,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是一个商业产品信息展示平台,您的询价、采购行为应当基于真实的贸易需求,不得存在对商品实施恶意询价、采购、恶意维权等扰乱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正常服务秩序的行为。基于维护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服务秩序及服务安全的需要,微构工场一旦发现上述情形时可主动执行关闭相关相应服务单/交易订单等操作。

3)贸易限制

● 您承诺遵守所有适用的进出口管制、贸易限制与经济制裁相关法律法规。如您违反前述承诺的,微构工场可在发现上述情形时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 您需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实施的贸易限制、经济制裁或其他法律法规限制的对象,也未直接或间接为前述对象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否则您应当停止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提供的服务,同时您理解违反前述要求可能会造成您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服务。

● 针对通过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取得的商品、服务等,您承诺遵守所有适用的进出口管制、贸易限制与经济制裁相关法律法规。基于维护服务秩序及服务安全的需要,如您违反前述承诺的,微构工场可在发现上述情形时主动执行关闭相关服务单/交易订单及作出账户处置等操作。

5. 您将通过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所支持的方式达成交易,应遵守相应交易与支付规则。

6. 费用

1)微构工场为电子平台向您提供的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目前微构工场向您提供的服务是免费的。如未来微构工场向您收取合理费用,微构工场会采取合理途径并以足够合理的期限提前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确保您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2)您因进行交易、向微构工场获取服务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相关硬件、软件、通讯、网络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费用均由您自行承担。

7. 配送和交付

您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购买的商品将按照微构工场电子平台上您所指定的送货地址进行配送。订单信息中列出的送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参考时间的计算是根据库存状况、正常的处理过程和送货时间、送货地点的基础上估计得出的。

尽管微构做出最大的努力,但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因素的影响,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无法避免您提交的订单信息中的商品出现缺货、价格标示错误等情况;如您下单所购买的商品出现以上情况,您有权取消订单,微构亦有权自行取消订单。

您应当清楚准确地填写您的送货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配送信息,您知悉并确认,您所购买的商品应仅由您填写的联系人接受身份查验后接收商品,因您变更联系人或相关配送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本网站将无法承担迟延配送或无法配送的责任:

1)客户提供错误信息和不详细的地址;

2)货物送达无人签收或拒收,由此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

3)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

8. 责任限制

微构工场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微构工场并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2)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3)在微构工场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4)其他微构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微构工场团队将通过依法建立相关检查监控制度尽可能保障您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上的合法权益及良好体验。同时,鉴于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具备存在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的特点,微构工场平台无法逐一审查商品的信息,无法逐一审查平台内所涉及的商品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对此您应谨慎判断。如您发现存在危害信息和行为,请您及时同微构工场平台客服进行联系和反馈,微构工场将对有害信息和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五、用户信息的保护及授权、用户行为规范

1. 个人信息的保护

1)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微构工场的一项基本原则,微构工场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微构工场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个人信息。在您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微构工场按照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上公布的隐私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微构工场对相关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2)您在申请本服务过程中,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请保持这些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微构工场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或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请您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若您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帐号申诉服务)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信息及其他验证信息。

4)微构工场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5)未经您的同意,微构工场不会向微构工场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微构工场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的服务前,应事先取得您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7)您应对通过本服务了解、接收或可接触到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户在内的任何人的个人信息予以充分尊重,您不应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2. 非个人信息的保证与授权

您声明并保证,您对您所发布的信息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否则,微构工场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您应当确保您所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2)政治宣传、封建迷信、粗俗、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仇恨或者教唆犯罪的;

3)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4)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5)侮辱、诽谤、恐吓、骚扰、要挟、歧视、诽谤、从种族、民族或其他角度令人反感的、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7)发布任何广告、招揽信息或商业内容,或接受任何第三方的酬劳而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上进行商业活动;

8)从事或鼓动他人从事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或本协议的行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9)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相关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协议、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上发布的;

10)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为配合行政监管机关、司法机关执行工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微构有权向上述行政、司法机关提供您在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时所储存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注册信息等。

3. 用户行为规范

本协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您亦同意严格遵守以下义务:

1)从中国大陆向境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不得利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从事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除非法律允许或微构书面许可,您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对微构工场电子平台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的源代码;

2)通过修改或伪造微构工场电子平台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3)通过非微构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登录或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4)实施任何干扰或可能干扰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正常运行及/或其他用户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干扰、限制、中断、破坏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功能、造成微构工场电子平台超负荷运行甚至无法运行的行为,或实施其他可能对微构或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用户造成损失、损害或微构合理认为不恰当的行为;

5)发布任何包含软件病毒、程序或其他计算机代码的用户内容,或对任何微构工场电子平台软件或安全技术进行规避或修改;

6)未经微构同意而使用自动化技术(例如:软件、插件、外挂等方式)与微构工场电子平台进行互动、或以任何违反适用法律或本使用条款的方式访问、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或与之互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任何机器人、自动采集工具、数据挖掘、网页爬虫等自动化工具或设备、程序、算法或方法,或者采用任何同等或类似的手动流程,从而通过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并未有意提供的任何手段登录/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或获取或试图获取任何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内容、信息、数据或服务等;

7)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或通过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实施欺诈行为或滥用、非法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的行为或其他微构合理认为损害或可能会损害微构或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用户的行为。


六、用户的违约及处理

1.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1)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补充协议(即本协议第二.2条)约定的。

为适应行业发展和满足海量用户对高效优质服务的需求,您理解并同意,微构工场可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规则中约定违约认定的程序和标准。

2. 违约处理措施

您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构成违约的,微构工场可根据相应规则立即对相应信息进行删除、屏蔽处理。

您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微构工场平台上实施但对微构工场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微构工场可依据相应规则对您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等处理措施。如您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微构工场可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微构工场将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上予以公示。

3. 赔偿责任

如您的行为使微构工场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微构工场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如您的行为使微构工场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微构工场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七、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1. 您一旦接受本协议,对于您提供、上传、创作、发布在本网站的文字、评论、图片等任何形式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评价、客户咨询、各类话题文章等),您免费授予微构至保护期终止为止、不可撤销的、全球范围的、排他的许可使用著作权(包括并不限于: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许可使用的权利)、肖像权、用户ID名称等相关的全部合法权利权益,就微构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权利、权益,微构有权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

2. 您应确保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上发表的第七条第一款各类信息内容均不涉及侵犯第三方肖像、隐私、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您同意微构保留审查您对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的访问和使用及与微构工场电子平台进行互动的权利,并且保留编辑或从微构工场电子平台上屏蔽或删除任何微构认为是非法的、冒犯性的或其他不适当或违反适用法律或本使用条款约定的用户内容的权利。如果我们收到任何权利人通知,主张您发布或传送的用户内容侵犯其相关权利的,微构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随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断开链接等措施。

3. 您同意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的条款,承诺不将已发表于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授权其它主体以任何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各类网站、媒体上使用)。


八、通知送达

1. 您在注册成为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的用户并接受微构工场服务时,您应该向微构工场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有效联系的状态。

2. 您在注册微构工场电子平台用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微构工场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等即时信息的账户,亦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3. 微构工场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4. 您有权通过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获取您感兴趣的产品广告信息等商业性信息。

5. 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将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6. 对于在微构工场因贸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您在微构工场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7.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8. 您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9. 你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一)协议的变更

微构工场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并以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方式通知您。

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微构工场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微构工场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二)协议的终止

1. 终止的情形

1)您违反本协议约定,微构工场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2)您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微构工场依据平台规则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您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3)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微构工场电子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微构工场依据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4)您的账户被微构工场依据本协议回收的;

5)您在微构工场平台有欺诈、发布假冒伪劣/侵权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6)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2.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微构工场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本协议终止后,微构工场仍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法律规定保留微构工场电子平台应当留存的相关信息;

2)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微构工场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3. 本协议终止后,如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使用微构工场平台的服务产生的线上交易订单,微构工场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1.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任何冲突法规定)。

2. 您因使用微构工场电子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微构工场服务有关的争议,由微构工场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顺义区。

3.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4. 本协议未明示授权的其他权利仍由微构保留,您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微构的许可。微构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5. 本协议内容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 本协议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再次感谢您对微构工场的信任和使用!